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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美丽河南”
前 言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将其作为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四个河南”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委书记郭庚茂在多个重大场合提出,要把党的十八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在河南具体化,筹划好“富强河南、文明河南、平安河南、美丽河南”建设。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正是“美丽河南”建设的一项具体实践。
省委副书记、省长谢伏瞻就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积极推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改善我省城乡环境,节约利用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变废为宝今天的垃圾是明天的资源
上世纪70年代末,德国开始倡导“今天的垃圾是明天的资源”,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强制规范对废弃物的处理。如今,德国垃圾再利用行业每年创造410亿欧元,生产行业的垃圾被重新利用的比例平均为50%。
“建筑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推进资源化利用是治本之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裴志扬表示,通过资源化利用挖掘建筑垃圾这块巨大的城市矿产,可以生产出再生粗骨料、细骨料和地面砖、透水砖、再生墙体材料等产品,节约大量土地、天然原材料和煤炭等资源能源。
有研究表明,每利用1亿吨建筑垃圾,可以生产标砖240亿块、混合料3500万吨,减少占地万余亩,节煤5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30万吨,新增产值85亿。“目前,全省建筑垃圾存量5亿吨,年新增量达到1亿吨以上,通过资源化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前景广阔,潜力巨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巩魁生说。
持续探索成为全国建筑垃圾利用试点省
事实上,我省已经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之路上持续探索多年,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从2014年开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结推广许昌等地先进经验,引进社会资本、推动处置市场化,开展部门联动、共同规范管理,支持再生产品应用,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记者在实地采访中了解到,许昌市“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特许经营、循环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经验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充分肯定。郑州市通过整合规范清运公司、为清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等措施,使存在多年的渣土车超速超载、抛洒遗漏、私拉乱倒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漯河市政府出台《漯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明确对建筑垃圾处置依法实行行政审批,设定了处置许可的具体条件,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
目前,我省已有许昌、郑州、漯河、安阳、新乡、平顶山、焦作和永城等城市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建成年处理能力2100万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有效解决了垃圾围城、污染环境问题。今年4月,我省成为全国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我省制订试点方案、完善推进政策,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
完善政策强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今年7月10日,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这是我省建筑垃圾管理和利用方面纲领性的文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根据《意见》要求,到2016年,省辖市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0%。到2020年,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县(市、区)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50%以上。
为落实“试点省”工作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意见》确定的基础原则上,制订了《河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更加明确的目标要求、更加严格的时间节点,提出了建立长效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加强政策扶持、建立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四项重点工作,以及相应的实施步骤和目标考核计划,成为“试点省”工作的具体行动指南。
“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重要任务,也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我们的殷切期望,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裴志扬表示,“我们将勇挑重担,不负重托,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细化目标落实责任,搞好规划合理布局,大力扶持加强监管,强化监督严格考核,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新突破,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美丽河南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