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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部分区域建筑装潢垃圾清运收费标准将提高

时间:2014年09月15日信息来源: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点击:

    10月10日开始,宁波市三区等部分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潢垃圾清运服务收费标准将提高。

    根据甬价费〔2014〕37号《关于调整建筑装潢垃圾清运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宁波市建筑装潢垃圾清运收费将根据物业的类型分别实现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其中非住宅和独栋、联排等独门独户以及二次及以上装潢的住宅实行市场调节价,清运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双方商定;其他住宅实行政府指导价,清运费按住宅建筑面积计收,基准价为:90平方米(含)以下的套型每平方米2.80元,90平方米以上的套型每平方米3.20元。允许上下浮动20%。

(作者:林杨松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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