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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起,运渣土车"凭证"出入点军
时间:2014年05月06日信息来源:三峡日报 点击:次
4月30日,记者从点军交警大队了解到,从5月15日起,点军区交警、城管等联合发文,对辖区渣土运输车辆(包括运输泥土、砂石料、水泥、商品砼、砖块等建筑散体物料的重型、中型、轻型自卸货车或者特殊结构货车)安全行车发出秩序管理通告:点军辖区北起紫阳、南至艾家镇、西起翻坝高速公路、东至长江沿岸范围内的所有城市道路以及翻坝连接道(龙桥路),S323黄家棚至江南大道路口段(将军路),谭艾路等穿越点军建成区的公路,禁止渣土运输车辆通行;渣土运输车辆确需通行上述禁行区域的,凭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的专用通行证按规定的线路、时间通行。点军辖区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加装符合要求的自动软篷全密闭覆盖装置,必须在驾驶室顶部安装专用反光放大号牌,必须取得允许从事渣土运输的核准文件。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闯禁通、超速、超载及超限运输,严禁沿路抛洒污染道路,公安交警部门、城管监察部门将按照法律授权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作者:肖敏;邬兴山
)文章热词:点军;渣土车;凭证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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