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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关于山东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办理情况公示

时间:2025年10月28日信息来源: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

反馈
问题

  建筑垃圾管理粗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2023年年底前,各市、县(市、区)依法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但《济宁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于督察进驻前刚获批复,4个县(市)截至督察结束仍未批复。建筑垃圾随意堆存、填埋问题多发,在9个县(市、区)发现11处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堆存点,邹城市灵丰薯业厂区外堆存20吨建筑垃圾,山东嘉祥易隆港务有限公司厂区内堆存约2000平方米建筑垃圾。梁山兴美建材有限公司等建筑垃圾处置企业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存在物料露天堆放、覆盖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
目标

  按照《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扎实推进建筑垃圾随意堆存等问题的有效整治,严格落实建筑垃圾管控措施。彻底清除邹城市灵丰薯业厂区周边堆积的20吨建筑废弃物,并有效消除由此产生的后续不良影响。

整改
措施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张庄镇立即督促灵丰薯业专业合作社的主要负责人,将拆除作业产生的物料用于回填本企业院落,所有拆除物料已全部完成回填处理工作,消除了可能引发的环境与安全隐患,达到了预期的整改效果。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针对市灵丰薯业厂区周边建筑垃圾问题,整改工作已顺利结束,所有拆除物料已全部完成回填处理工作,消除了可能引发的环境与安全隐患,达到了预期的整改效果。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排查行动,重点清查类似区域的建筑垃圾堆放情况,确保无遗漏问题。此外,进一步完善了建筑垃圾长效管控机制,强化源头管控措施,并深化交通、交警、住建、环保、城管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提升预防和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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