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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查处5起建筑垃圾违法倾倒典型案例
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关系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品质提升和“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近年来,成都市城管执法总队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强化建筑垃圾运输监管、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等相关要求,以及成都市城乡人居环境“净优亮美”专项行动部署,深入推进建筑垃圾处置执法工作,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办了一系列建筑垃圾偷倒乱倒违法案件。为进一步发挥负面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2025年7月15日,成都市城管执法总队对5起建筑垃圾违法倾倒案例予以曝光,望相关企业和个人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等行为。
1 成都宝吉明运输有限公司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案
2024年10月,成都宝吉明运输有限公司在都江堰市某镇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经调查,成都宝吉明运输有限公司作为高新区某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本应将该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上核定的高新西区西园街道某组进行消纳,但其却将建筑垃圾运输至其他地点随意倾倒。根据《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2 四川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受纳建筑垃圾案
2024年9月,四川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青羊区蔡桥街道某地擅自受纳建筑垃圾。经调查,四川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筑垃圾消纳许可的情况下,在蔡桥街道某地受纳建筑垃圾约300立方。根据《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9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3 四川海峰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排放建筑垃圾案
2024年9月,四川海峰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金牛区川陕路某拆迁工地内排放建筑垃圾。经调查,四川海峰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该工地的施工单位,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根据《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4 四川君诚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对场地内堆存的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案
2024年9月,四川君诚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马家花园路某施工场地内未对堆存的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经调查,马家花园路某施工场地内的建筑垃圾产生于8日前,四川君诚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没有对建筑垃圾进行及时清运,也未对场地内堆存的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5 四川霈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交由本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以外的单位、个人运输案
2025年4月,四川霈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成华区龙潭街道龙翔社区某工地的建筑垃圾交给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外的车辆运输。经调查,四川霈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该工地土石方工程施工单位,因其自有车辆不足,将本应交由名录内车辆运输的建筑垃圾,交给名录外的车辆进行运输。根据《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