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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阿坝州个别地方建筑垃圾违规堆存处置问题突出
2025年7月11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开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2025年6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阿坝州九寨沟县、松潘县建筑垃圾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违规处置问题突出,破坏高原生态环境。
一、基本情况
九寨沟县与松潘县同处青藏高原东缘,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近年来,九寨沟县、松潘县建筑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多,九寨沟县年均产生建筑垃圾约6万吨,松潘县年均产生建筑垃圾约4万吨,因设施不配套,监管缺位等原因,违规处置现象多发,环境风险较大。
二、主要问题
(一)规划滞后,设施建设缓慢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阿坝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要求,各县(市)2024年11月底前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督察发现,九寨沟县截至2025年6月仍未出台相关规划;松潘县于2025年1月印发规划。因规划缺失、建设滞后,两地尚无规范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设施和场地。此外,松潘县于2021年、2023年先后2次将人大代表提出的解决建筑垃圾处置建议交住建部门办理,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
(二)违规处置,乱堆乱倒现象普遍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督察发现,九寨沟县、松潘县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堆存问题多发频发。2025年4月,九寨沟县第五小学工地、G544线双九段公共改建工程LJ2—2标拌合站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约100余吨至长江二级支流白水河,侵占白水河岸线57.5米、河道管理范围182平方米。2025年6月,督察组进驻指出该问题后,九寨沟县住建部门向督察组说明已完成清运。现场核查发现,九寨沟县实际仅清理转运40余吨建筑垃圾,在剩余建筑垃圾表面覆土后就报送整改完成。
倾倒建筑垃圾至长江二级支流白水河
松潘县分别在川主寺镇、第一垃圾填埋场2处设置了建筑垃圾临时堆存点,在未按要求修建排水系统、实施分类分区堆放的情况下,堆存建筑垃圾共计约2万吨。
松潘县川主寺镇违规堆存建筑垃圾
(三)履职不力,工作推动缓慢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督察发现,九寨沟县、松潘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2022年至2025年,九寨沟县、松潘县28个工程项目,均未申报建筑垃圾处理量,也未编制、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九寨沟县、松潘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工作执行不到位。
《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各市(州)、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等数量统计以及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信息。但九寨沟县、松潘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自办法实施以来未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2024年印发的《阿坝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要求,各县(市)全面梳理违规倾倒、随意堆放问题并建立清单台账。九寨沟县、松潘县各行业领域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等问题摸排不到位,对属地建筑垃圾底数不清。
三、原因分析
九寨沟县、松潘县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对建筑垃圾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