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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有效期5年
时间:2025年06月04日信息来源:濮阳市人民政府 点击:次
2025年5月25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濮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濮政办〔2025〕10号),有效期5年。
《办法》规定,建筑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或个人承担建筑垃圾处理费(包括运输费、处置费);装修垃圾实行管理责任区、责任人制度。《办法》要求,市住建局负责市本级工程的建筑垃圾排放核准和全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县(区)住建局负责县区本级工程的建筑垃圾排放核准。《办法》提出,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以及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情况作为项目立项、财政评审的条件,在可使用资源化利用产品部位资源化利用产品占同类建材用量的比例不低于10%。
(作者:admin
)文章热词:濮阳;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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