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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城管执法局科技赋能非现场执法处罚一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案件

时间:2023年05月19日信息来源:房山城管 点击: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城管执法局联动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托北京市建筑垃圾车辆运输管理系统,非现场查处一起建筑垃圾倾倒案件。

  案件回溯

  该处建筑垃圾占地面积60余平方米,倾倒地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张谢村北侧荒地。由于倾倒地点位置偏僻属于监控盲区,无法调取录像锁定违法当事人和车辆。北京市房山区城管执法局联动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一方面根据倾倒现场遗留的车辙特点,初步判定倾倒车辆为重型自卸货车,并联动公安调取周边三公里范围内可疑车辆监控录像。另一方面,通过GPS定位获取该点位经纬坐标,在北京市建筑垃圾车辆运输管理系统上通过“标记查询”功能,对行经此处的运输车辆进行排查。

北京市房山区城管执法局科技赋能非现场执法处罚一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案件

  进行标记排查
北京市房山区城管执法局科技赋能非现场执法处罚一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案件
北京市房山区城管执法局科技赋能非现场执法处罚一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案件

  最终,通过系统显示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于2023年3月20日凌晨行驶至标记点位,进行了短暂停留,并打开了密闭装置、升起了货箱。同时,通过对张谢村北侧1.5公里处某加油站监控视频摸排,发现对应时间段内,只有一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经过此处,最终形成完整证据链。

北京市房山区城管执法局科技赋能非现场执法处罚一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案件

  调查取证

北京市房山区城管执法局科技赋能非现场执法处罚一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案件

  北京市房山区城管执法局联动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依法对该运输车辆所属运输企业进行了约谈,经查该运输企业违反了《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影响了本市环境保护管理秩序。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运输企业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点位建筑垃圾已被清运干净。

北京市房山区城管执法局科技赋能非现场执法处罚一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案件

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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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近年来,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持续加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聚焦“产生-运输-消纳”全链条、全过程,严厉打击无证运输、遗撒泄漏、乱倒乱卸、违法处置建筑垃圾、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全区135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14家处置场进行新标准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和法律意识,督促建筑垃圾处置场完善消纳备案手续,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为。同时,加强横向联动,依托“公安+行政”联合治理机制,上追来源、下追去向,从严追究“人、车、企和产废单位”责任,分解执法调查任务,协调推进跨区建筑垃圾专案办理,全链条从严处罚违规违法主体,对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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