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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标准《四川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建设标准》发布,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23年05月11日信息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点击:

  2023年4月19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川建标发〔2023〕87号),批准《四川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建设标准》DBJ51/T 230-2023、《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标准》DBJ51/T 231-2023等8项为四川省工程建设推荐性地方标,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建设标准》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和勘察设计技术中心主编,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容解。

四川省地方标准《四川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建设标准》发布,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
川建标发〔2023〕87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批准《四川省物业项目承接查验标准》《四川省物业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程》《四川省历史建筑测绘与建档标准》《四川省装配整体式钢筋网叠合混凝土结构技术标准》《四川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标准》《四川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处置场所建设标准》《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四川省预拌现浇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等8项为四川省工程建设推荐性地方标准(见附件)。

  附件:《四川省物业项目承接查验标准》等8项四川省工程建设推荐性地方标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19日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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