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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时间:2022年06月26日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点击:

关于征求《固体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更好支撑固体废物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固体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李燚佩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746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swmd@mee.gov.cn

  附件:1.固体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

     2.《固体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6月23日


固体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制定本目录。
  第二条 本目录不包含下列固体废物:
  (一)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
  (二)放射性固体废物。
  第三条 本目录不作为固体废物属性的判定依据。列入本目录的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判定。
  第四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本目录的一级分类按照产生源进行划分,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
  第五条 本目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种类,是指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的二级分类。
  (二)行业来源,是指固体废物对应的产生行业,对照《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进行确定。
  (三)废物代码,是指固体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其中第1-3位代表固体废物的产生行业,第4-6位为固体废物的顺序代码,从“001”到“099”,第7-8位为固体废物二级分类的类别代码,从“01”到“99”,“01-59”“60-69”“70-79”“80-89”分别是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的代码字段范 围,“90-99”为预留字段用于目录的动态更新。
  (四)固体废物名称,包括简称和描述两部分,固体废物简称按照行业规范或约定俗成的方式进行命名,固体废物描述部分是对固体废物较为全面的定义,主要从使用原料、生产工艺、产生环节、 物理性状、主要成分及污染特性等方面进行描述。
  第六条 本目录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第七条 本目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固体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作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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