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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程序》6月起实施

时间:2021年06月02日信息来源:长沙城管 点击:

  为全面推进长沙市渣土运输管理的高质量发展,《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程序》(长城管政发[2021]22号,以下简称《许可程序》)将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原《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程序》(长城管政发〔2018〕18号)同时废止。
  《许可程序》对长沙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制度设计、边界明晰、办事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新修订的许可程序共十二条,分别对许可事项名称、许可对象、许可依据、许可内容、许可条件及申请资料、许可期限、许可程序、延续与变更、许可监督检查及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同时包含三个附件,分别是《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申请表》、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流程图、长沙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
 
  进一步清晰界定许可事项 完善应急处理和容缺办理机制
  结合长沙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的实际,《许可程序》对许可对象、内容和范围进行了明确,即针对“建设单位因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和清理各类建(构)筑物、水体(河道)清淤等需要处置工程渣土、工程淤泥、盾构渣土、拆除垃圾等建筑垃圾的”办理相关手续,今后对居民或单位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将另行规定。
  对之前工作中一些不细致、不精准的做法进行了改正,如对变更消纳场地、增加参运公司等延续和变更事项作出了更加明确与清晰的界定,由原来的5项增加为现在的8项,为将变更事项在许可证上得到清晰体现,保证相关信息的对称和一致,对许可证的版面格式也进行了相应调整。《许可程序》对原来列入特殊情形下的行政许可事项在程序中以例外情形进行了明确的要求与规定,建立完善了应急处理和容缺办理机制,对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理事项,水体清淤、拆违覆绿、社区提质和存在特殊情形的重大项目,以及工地因场地受限难以建立洗车设施的情形等逐一进行了明确。同时,针对项目处置过程中一些难以预计的情形,规定了对存在常规行政许可以外特殊事项的办理规定,最大限度的弥补了工作中的制度漏洞,让许可事项更加公开化、透明化,以制度为保障,促进严格依法行政、廉洁高效服务。
  《许可程序》还突出了申请单位的法律责任主体、市场主体作用。新设计的《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申请表》整合了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书等内容,同时签定信用承诺书,明确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这也成为市渣土事务中心今后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各申请主体如在渣土处置过程中有违法失信行为,经查实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理意见处理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
  进一步简化办证申请资料 通过“合同管理”明确责任与义务
  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许可程序》还简化办证申请资料。精简了对项目具体施工方面相关资料的要求,建设单位今后不再要求提交项目施工许可手续及土石方处置设计图纸等,结合承诺制管理今后渣土处置量将根据建设单位申请书中申报的量及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为准,在精简资料的同时还对相关事项做了清晰的告知与说明。
  在管理要求与责任义务方面,《许可程序》以抓好渣土扬尘治理为出发点,进一步强调了施工现场应达到的基本条件,许可条件中明确规定了在工地的出口按照净车出场的要求建立洗车作业平台及防污降尘等配套设施,考虑小规模工地渣土处置的时效性等因素,对安装视频监控的渣土处置工地规模标准由原市城管执法局规定的5000m⊃3;以上修改为3万方(含)以上。同时,突出施工过程中主体责任的落实。申请资料中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渣土运输合同义以外,取消原来单方要约形式的消纳接收函,调整为明确出土、受土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纳处置合同,以双方约定的形式对建筑垃圾的消纳处置进行规范化的合同管理,强调了项目渣土消纳必须去向明确,定点消纳,足额接纳。通过“合同管理”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消纳处置场业主单位在渣土处置产生、运输、消纳等环节中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为了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今后对延长渣土处置审批有效期限的将进行更为严格的管理,当事人需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超出期限的,窗口将不予受理。为了确保蓝天保卫战新三年的渣土扬尘治理的工作成效,加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许可证下发后将由长沙市渣土事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市、区渣土管理等相关人员以及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签渣土运输单位项目负责人召开开工前现场工作对接会,督促建设单位设置公示栏或张贴长沙城管微信公众号宣传单,明确各方渣土管理责任、运输安全责任,提出渣土扬尘治理要求。
 
  日前,长沙市渣土事务中心会同长沙市城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处召开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程序》宣传培训暨安全生产工作会。市渣土行业协会、各区县渣土管理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全市渣土运输企业和消纳场所负责人等300余人参加会议。
  据悉,下阶段,长沙市渣土事务中心将进一步强化渣土运输安全监管,着力夯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遏制渣土运输交通事故,全面提升渣土行业形象。一方面,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监管措施,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区渣土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渣土处置工地、渣土运输企业、渣土车的日常监管,确保责任上肩、主动作为。同时,探索渣土车辆安装北斗主动安全防范智慧终端,积极推动争取纳入湖南省“两客一危”车辆智慧监管平台进行统一监管。
  另一方面,深入开展涉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问题挂牌督办,整改销号,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全面大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交办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整治行动,确保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整治渣土处置工地渣土运输安全保障方案落实不力、视频监控不到位,渣土车无证运输、号牌不清、密闭破损、堆装、未按时间作业等相关违规行为。此外,升级强化安全生产惩戒措施构建联合保障,对渣土运输企业、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依规严厉惩戒。实行渣土运输企业动态名录管理,对渣土运输车辆、渣土车驾驶员实行“失信名单”管理,对违法违规多的工地、企业和车辆进行通报批评、约谈警示、责令停工停运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定期向社会和行业曝光。
长城管政发[2021]22号
长沙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程序》6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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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文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程序》音频解读
(作者:贺亚玲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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