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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21年02月06日信息来源:嘉兴城乡建设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促进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化利用,切实维护和改善城市环境卫生,有效遏制违法处置、偷运乱倒等行为,近日,秀洲区制定出台《秀洲区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秀洲政办发[2020]50号)(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共七章三十一条,从适用范围、分类、管理机制、源头管理、运输管理、收运处置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全域范围实现建筑垃圾闭环管理。

  下一步秀洲区将严格按照《细则》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1 严格实行“统一领导”

  属地为主,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的运行机制,建立区、镇(街道、高新区)、村(社区)三级管理网络。明确各部门、主体、处置中心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秀洲区建筑垃圾处置工作。

  2 抓好源头管理

  各类建设、装修或拆除工程需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具体要求,在工程开工前5个工作日施工单位向工程项目所在地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处置备案,落实专门车辆运至各建筑垃圾中转站或秀洲区建筑垃圾处置中心。

  对具备直接利用条件的建筑垃圾,确保只在本辖区内利回用,在回用前5个工作日向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中队和城建管理部门进行处置核准,确保所有直接回用的建筑垃圾实现闭环管理。秀洲区所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装GPS地位系统、运输车辆、线路统一纳入秀洲区综合执法局渣土监管平台。

  3 加强部门联动

  由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公安、住建、交通、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建筑垃圾处置实行联动监管,重点加强违规运输、违规倾倒、违规处置、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处罚力度。

(作者:嘉兴市秀洲区住建局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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