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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完成首次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考核

时间:2020年11月24日信息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网 点击:

  根据《天津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要求,10月19日至29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市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对全市16个区进行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组织落实、备案管理、处理场地、车辆运输、其他事项等五个方面。考核过程中,详细了解了各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推动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考核组针对建筑垃圾管理中健全领导机构、组建管理队伍、车企登记、跨区项目审批、消纳场管理等重点工作资料进行了查阅,对资源利用场、消纳场管理情况进行了抽调检查。

  此次考核是对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第一次考核,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正处于积极推进中,各项管理制度正逐步完善,领导机构也趋于健全,管理队伍也逐渐向高质量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各区联合机制建立迟缓,联合检查力度普遍不足,痕迹化管理欠缺,各项登记管理、核准手续等存在缺失和漏报情况。消纳场管理不精细,缺少数据台账和统计数据。考核组现场分析各区工作优缺点,根据各区具体实际情况打出了各项分数。

  各区负责同志表示,此次考核让他们清楚地看到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进一步认识到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任重道远。由于处在整合期,健全领导机构和完善管理制度是今后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工作中一定会加强基础资料留存,做好痕迹化管理,按照天津市城管委的要求,使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更规范、更具体、更精细。

  考核组提出,各区相关领导要加强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尽快完善联合机制,加强执法力度,详尽做好各项登记管理手续,建立消纳场数据台账等基础工作,在不足方面加快改进,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作者: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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