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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潍坊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纳入城市管理考核

时间:2020年03月26日信息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点击:

4月1日起,潍坊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纳入城市管理考核

  3月25日记者获悉,4月1日起,潍坊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纳入城市管理考核。为切实做好潍坊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工作,3月24日,潍坊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的通知》,督促各区(开发区)在前期选址确定的基础上,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09)规定的标准抓紧搞好消纳场建设的相关配套工作,要求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设备和排水、消防等设施,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等。从4月1日开始,消纳场建设运营情况纳入城市管理考核内容,消纳场未启动建设或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营的给予酌情扣分,督促城区尽快实现建筑垃圾消纳场规范化建设。
  编者注:《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已颁布施行。

(作者:丛书莹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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