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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治理的“扬州经验”

时间:2019年10月30日信息来源:中国江苏网 点击:

  【导语】

  昨天(10月28日)下午,为期近一个月的“壮阔七十年奋进新扬州”——扬州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图片展在花都汇一号展馆落下帷幕。市民吴义涛观展后感叹道:“其实,辉煌巨变就在身边、就在脚下。”他说的脚下的变化,指的是花都汇所在地原是茅山垃圾填埋场,瘦西湖隧道建设过程中,23万立方米淤泥运送至此,堆积有4层楼高,影响了周边环境。经过一年半的生态修复,“长”出了一座生态公园,为扬州处理建筑垃圾作了很好的探索。

  2018年3月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35个城市(区)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扬州是试点城市之一。扬州市城管局局长彭苏宁告诉记者:“十九大报告提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并明确要求‘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近年来,扬州着眼于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全局,构建建筑垃圾源头控制、过程监控、联合整治的管理体系,完善了建筑垃圾的分类收运、推进了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记者了解到,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扬州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作为市委、市政府主导的重点工作,纳入市委全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和民生幸福工程,目前已完成96%以上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如今,走在三湾湿地公园、七里河公园、文昌路西延、南部快速通道等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点,建筑垃圾已实现“变废为宝”。在运河南路环境提升工程中,20万立方米渣土堆成4座山丘,与高架桥融为一体,外地游客来扬州沿运河南路高架桥行驶,可以体验在“山林”中穿越的感觉。

  责任导向系统谋划强保障

  今年6月,扬州市委书记谢正义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进行了专题调研,要求从政治高度、战略高度和城市发展规划的角度,坚持系统化推进、普遍性实施,推动城市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将扬州建设成为美丽宜居、令人信服的文明城市。扬州市长夏心旻分别主持召开扬州市区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动员会、推进会,要求坚决打赢建筑垃圾治理攻坚战、持久战。

  2018年,扬州市建立了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统筹抓总的作用。扬州市公安、财政、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管、交通、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扬州市城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总牵头,具体工作实行部门牵头负责制,各负其责、密切协作、信息互通、联动推进。

  同时,扬州市政府正式印发《扬州市市区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扬州市市区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加强源头管理、严管重罚违法行为、规范运输行业管理、推动资源化利用等重点任务。此外,各区政府(管委会)均成立相应机构。扬州市纪委跟踪督办,规范市场准入、工地管理、运输管控等管理秩序;省、市纪委将污染防治工作纳入专项执纪监督,建设了省、市、县(区、市)三级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要求各地和相关部门整合数据信息,实行统一扎口、统一管理、统一移送、统一反馈,城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将建筑垃圾监管平台、数字化城管系统、12319热线以超链接、系统接口等方式一并接入纪委监管平台。

  问题导向全力推进促完成

  “住建部在全国35个城市(区)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我市被选为试点城市之一,这既是对我市的肯定,也是对我市的信任。”彭苏宁表示,“试点工作开始时,我们首先对近两年所有建筑垃圾消纳场(堆放点)存量进行全面清查。”彭苏宁介绍。根据各辖区建筑垃圾存量及未来增量情况,制定方案逐一进行治理。同时,全市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坚持以就地利用为主、外运消纳为辅的综合利用思路,在公园建设、生态廊道(绿道)工程、水系治理工程中,通过适当提高标高、进行地形塑造、实施堆山造景等办法,将建筑垃圾及弃土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廖家沟西岸建设中央公园,堆山造景。市区三湾湿地公园、七里河公园等处的山丘,都是就近利用工程渣土堆成。

  目前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由城管部门要求建筑垃圾综合处置中心进行收运,试点期间收运率提升到70%,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安全处置率提升到100%,拆除垃圾利用率提高到75%以上,装修垃圾从基本未利用提高到20%以上的利用率。2018年市区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66.4%,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中名列前茅。此外,扬州市区共有7个消纳场,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1座;建成9处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实现了市区全覆盖。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均各建有至少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与此同时,积极推进江都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厂建设,预计年处理能力为100万吨。2019年,扬州将建设2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和民生幸福工程。扬州市将推进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建筑垃圾消纳场、临时堆放场新建、完善提升工作。

  为完善建筑垃圾治理制度建设,扬州市人大已启动垃圾分类管理前期立法调研,将装修垃圾列入垃圾分类计划,2019年底将出台地方性法规。严格建筑垃圾核准制度,要求拆迁时,确定建筑垃圾去向、运送路线后发放拆迁许可证;土地出让时,将建筑垃圾消纳至何处作为先决条件。渣土车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推广使用新型环保车辆,实现车辆违规倾倒和重车未密闭等违章精准报警。此外,扬州将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平台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以纪委监委再监督为核心,提升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力度。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行政服务中心,已达到了100%建设项目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创新导向因地制宜树典范

  “在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加快建立建筑垃圾规范清运机制;在减量化排放上下功夫,加快建立源头减排约束机制;在资源化利用上下功夫,形成资源化再利用的良性循环;在智能化管理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完善现有市区建筑垃圾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切实解决建筑垃圾治理中的顽症痼疾,力争打造建筑垃圾治理扬州模式,为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贡献扬州智慧。”彭苏宁告诉记者。

  扬州市实施“三证联审”加强源头防控。工程开工前,建设(施工)单位向住建部门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渣土处置前,建筑垃圾处置单位向城管部门申办《建筑垃圾处置证》;渣土运输前,渣土运输企业向公安交警部门申办《市区渣土车运输道路通行证》。从市场准入的源头上规范了建筑垃圾“出、运、倒”的基本要求,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建设(施工)单位、运输企业的处置责任。

  接下来,“公安-城管-住建”创新形成联管共治工作机制,强化联合巡查、快速立案、快查快结、一案双查工作力度。扬州市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全天候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媒体曝光一起。定期通报立案查处情况,跟踪问效,督促整改落实。严厉打击新发建筑垃圾偷倒乱倒行为。截至2019年10月底,集中查处、移送各类违法行为692起。

  扬州还有建筑垃圾处置的科学创新机制。

  扬州市积极培育具有较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较强产业竞争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企业,将扬州市区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处理权授予扬州惠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扬州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置中心,并充分发挥重点高校院所、科研单位的作用,全力推进政、产、学、研、用多元协同创新。

  目前,惠民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再生混凝土、再生砖、再生水稳材料等,通过了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了7项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拥有4项实用新型专利,研究编写了4项企业标准,现正与东南大学、扬州大学等共同编写江苏省再生水稳混合料标准。

  完成建筑垃圾的科学处置,规范的源头收集和系统分类是先决条件。

  建筑垃圾未经处理直接露天堆放,运输时车辆带“病”上路、抛洒扬尘、违法停车等不规范现象时有所见,已成为市容环境的污染点、市民投诉的热点、城市管理的难点。

  2019年8月下旬,扬州市开展为期100天的市区渣土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市区渣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多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40人集中办公,每天24小时分3班不间断轮流上路执法巡查。同时,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机制、信用惩戒机制、举报奖励制度等,实现全天候巡查、全方位排查、全立案侦查、全过程督查。

  扬州市制定《扬州市建筑渣土运输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建筑垃圾治理领域的行业特点,持续开展严打“黑渣土车”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黑渣土车”非法清运、私拉乱倒、抛洒滴漏以及涉黑涉恶、垄断市场、暴力抗法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扬州市出台《扬州市市区建筑垃圾管理环节操作规范实施细则》,纳入市委市政府《2018“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由市纪委跟踪督办,规范市场准入、工地管理、运输管控、有序消纳、联合执法、定期考核等管理秩序。扬州市城管局联合公安、住建等部门出台《扬州市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日常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构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秩序。

(作者:陈洁文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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