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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建筑垃圾清运及资源化处置特许经营服务公开招标

时间:2019年09月16日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

  2019年9月12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建筑垃圾清运及资源化处置特许经营服务公开招标公告》,特许经营服务期限20年(含资源化处置企业投资建设计划工期12个月,清运企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计划到位期限3个月)。
  公告显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特许经营服务企业招标数量为3家。每家企业建设占地面积不小于80亩,且生产能力不低于100万吨/年的固定式破碎生产线一条;建设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线和再生产品生产线各一条;建设一体化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处置场;选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平顶山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技术方案》中调研参数,平顶山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量约为300万吨/年,建筑垃圾清运量约为480万吨/年。

平顶山市建筑垃圾清运及资源化处置特许经营服务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建筑垃圾清运及资源化处置特许经营服务。

  二、采购编号:YHZB-2019500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四、采购需求:
  4.1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清运及资源化处置特许经营服务企业。根据《平顶山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技术方案》中调研参数,平顶山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量约为300万吨/年,建筑垃圾清运量约为480万吨/年。
  标段划分内容如下:
序号 标段 内容 招标数量
1 第一标段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特许经营服务企业 3
2 第二标段 大型建筑垃圾清运特许经营服务企业 6
3 第三标段 中型建筑垃圾清运特许经营服务企业 2
4 第四标段 小型建筑垃圾清运特许经营服务企业 1
 

  (1)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特许经营企业,建设占地面积不小于80亩,且生产能力不低于100万吨/年的固定式破碎生产线一条;建设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线和再生产品生产线各一条;建设一体化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处置场;选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
  (2)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2019]4号)文相关要求,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特许经营服务企业,投标时,完成原有高污染建筑垃圾运输车50%车辆的新能源改造更新;2020年10月底,完成全部高污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新能源改造更新。
  (3)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墙[2016]23号)车辆改造技术有关要求,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特许经营的清运车辆必须在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严格落实“统一编号、统一标识(顶灯)、统一车身颜色(绿色)、统一密闭改装、统一安装4G监控系统”,并自行建设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监管平台,与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监控平台联网运营,纳入统一管理。
  (4)大、中型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应建设60万方容量的工程弃土消纳场,小型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应建设30万方容量的工程弃土消纳场,选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
  (5)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满足公司车辆停放的停车场地,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建设围墙或围挡,制定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场区出入口设置标准的自动化冲洗装置。
  4.2项目涉及的地域范围:平顶山市中心城区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
  4.3特许经营服务期限:20年(含资源化处置企业投资建设计划工期12个月,清运企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计划到位期限3个月)。
  4.4招标范围: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中标企业负责投资建设、经营管理、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经营服务费用。
  备注:每个投标单位可多标段投标,最多可中两个标段(即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和一个建筑垃圾清运标段)。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参照节能环保、促进中小型(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进行自主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需配备自有重型自卸式新能源专用建筑垃圾运输车(不少于15辆),其余为国五重型自卸式建筑垃圾运输车,共计30辆,厢体规格要求内部有效尺寸最大限值为长5.6m、宽2.3m、高1.2m,全密闭装置的长度不得超过原车厢长度,宽度不得超过原车厢宽度60mm,拱形高度的最高点不得超出原车厢300mm【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需配备自有轻型自卸式新能源专用建筑垃圾运输车(不少于10辆),其余为国五轻型自卸式建筑垃圾运输车,共计20辆【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第四标段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需配备自有轻型(微卡)普通新能源专用建筑垃圾运输车(不少于5辆),其余为国五轻型(微卡)普通新能源专用建筑垃圾运输车,共计10辆【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8.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00时00分整至2019年9月20日23时59分。
  8.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8.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9月16日00时00分整至2019年9月20日23时59分;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9月16日00时00分至2019年10月7日23时59分(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投标人)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时间:2019年10月8日上午9时00分。
  9.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大楼7楼)。 
  9.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时间:2019年10月8日上午9时00分。
  10.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大楼7楼)。 
  10.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同时发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平顶山市开源路中段建开岗南100米路西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0375-296393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电厂路80号162幢21层64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7788194066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平顶山市开源路中段建开岗南100米路西
  联系人:兰女士
  电 话:0375-2633968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U盘单独密封)。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标人。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4.2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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