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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创新拆旧建筑垃圾处置机制

时间:2018年04月13日信息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网 点击:

  为减少房屋拆旧建筑垃圾产出量,福州市在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拆运核算管理的规定(试行)》和《福州市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利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基础上,日前福州市财政局和市房管局再次联合下发《福州市房屋征收项目旧房拆除及砖渣清运合同(范本)》,从四个方面创新拆旧建筑垃圾处置机制。
  一是拆运一体化作业。明确房屋拆除及拆旧建筑垃圾处置包干费用标准,并根据项目拆除房屋面积及拆旧建筑垃圾总量测算包干总费用后,面向社会进行拆、运一体化公开招投标,同时要求投标人必需具备建筑企业三级以上资质,为建筑企业循环利用拆旧建筑材料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分类处置。要求房屋拆除施工企业进一步提高拆旧施工的精度和技术含量,分类分离拆旧建筑垃圾,提高拆旧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三是统筹填埋。对需填埋的拆旧建筑垃圾,由市城管委实行统筹管理,充分利用工程项目回填、低洼地回填等渠道,满足拆旧建筑垃圾填埋的需求,并对填埋点、填埋量进行动态监管。四是鼓励回收。积极扶持资源化利用后再生建材的使用,如财政投资占主导的工程项目应优先使用再生建材;市城乡建总、市建发集团、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等市属建设、施工企业应将再生建材使用要求列入施工设计任务书和本企业建材供应目录优先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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