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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到2020年各设区市至少建成1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

时间:2018年02月01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山西: 到2020年各设区市至少建成1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
  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1月30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的通知》,明确到2020年,各设区市至少建成1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原则上不得再新设建筑垃圾填埋场。
  《通知》提出,要科学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统筹考虑固定与移动、厂区和现场相结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尽可能实现就地处理、就地就近回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要严格控制废气、废水、粉尘、噪音污染,达到环境保护要求。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为核心,规划建设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化园区,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规模化、高效化、产业化发展。

  《通知》要求各市制定支持政策,鼓励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鼓励企业采取直接投资、PPP等方式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市县可依法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纳入特许经营管理,明确特许经营准入条件,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对于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目录。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满足使用的前提下,政府投资项目的房屋建筑非承重墙体、砌筑围墙、人行道、广场、城市道路、河道、公园、室外绿化停车场、公路路基垫层等必须优先采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通知》提出,到2025年,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率要达到60%以上,并逐步关闭原有建筑垃圾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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