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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建筑垃圾资源化PPP项目公开招标

时间:2017年07月03日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

北京朝阳区建筑垃圾资源化PPP项目公开招标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朝阳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PPP项目

  项目编号:GXTC-16450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720091537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松榆东里甲38号

  联系方式:郝科长,010-673255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女士,1372009153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概况

  北京市朝阳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项目已获得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京朝阳发改(审)[2017]4号)。项目位于朝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西北侧,总用地面积214021.253平方米(约320亩),设计年处理规模123万吨(建筑废弃物100万吨/年,焚烧炉渣23万吨/年),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废弃物处理系统、焚烧炉渣处理系统、资源化产品生产系统及配套设施,采用厂内固定式+厂外移动式处理设施的组合方式,工程总投资估算为24791.45万元。

  本项目近期拟接收的建筑废弃物种类主要为旧建筑物拆除废弃物,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品分为三类,混凝土制品系列、道路材料系列、骨料;炉渣资源化利用产品主要包括再生砌块、隔墙板和道路材料(无机混合料)。

  2.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社会资本方。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人代表签署《合资协议》,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经区人民政府授权,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与社会资本签署《PPP项目合同》,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确认项目公司承担特许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维护。

  项目公司负责特许经营期内全部设施的运营维护,并提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在特许经营期内获得在资源化利用产品的销售收入、垃圾焚烧企业支付的炉渣处置费、建筑垃圾处理费。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投标人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柒千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具有一个固废处理类(含建筑废弃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电子废弃物等)项目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经验;(4)投标人应按照《朝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管理实施办法》(朝纪发[2011] 2号)要求提供“单位、企业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的廉洁准入证明;(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投标人应当签署《联合体协议》,并指明牵头人。对上述第(1)、(4)条,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满足;对上述第(2)、(3)条,联合体成员单位有一家满足即可。对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791.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9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请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形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1.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提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建设期履约担保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作为中标人建设期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本项目正式运营日后,该履约保函退还给中标社会资本。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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