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浏览文章

利用建筑垃圾发展循环经济

时间:2016年11月25日信息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点击:

  国内各地都在试点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来看相关工作进展缓慢,究其根源在于这项工作遭遇多重瓶颈。

  我国建筑的平均寿命为30年,许多建筑物已经接近或者到达安全的使用期限。有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国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总量约15.5亿至24亿吨,占城市垃圾比例的40%,预计2020年达到峰值。长此以往,我们必将面临“垃圾围城”。那要如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变废为宝,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减少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危害?

  近年来,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污染控制逐步成为发达国家环境与发展政策真正主流,各国纷纷开始推行以资源利用最大化和污染排放最小化为主线,将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的循环经济战略。尤其是循环经济目前已成为发达国家一股新的经济潮流和趋势,许多新兴的发展中国家也纷纷仿效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和政策,力图走出一条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环境保护为基础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

  如德国作为欧洲循环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垃圾再利用的行业每年要创造500亿欧元左右的价值,所有行业的垃圾重新利用率平均达60%以上,其中包装和玻璃等行业达80%。日本明确将零排放作为企业的新型经营观念,逐步实现以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为目标的新型产业结构,并力争循环资源回收率达到100%。美国循环经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年均销售额高达2360亿美元,规模与全美汽车业相当,成为美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放眼全球,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竞争和抢占经济发展制高点的一场新的竞赛。从总体上看,中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多数行业沿用的仍是“高消耗、高产出、高排放”的线型经济模式。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消耗大量资源,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趋于恶化。尤其是房地产业在持续多年经济高增长的背后,伴随着城市大拆大建是随处可见的高能耗、高物耗和对环境的高损害。一个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中国的城市化和经济增长是以牺牲环境和对能源的过度消耗为代价的。今年以来,各地相继出现的“电荒”,高耗能的建材行业高速增长就是一个证明。由于中国经济发展道路走的不是节能型发展模式。目前,国内每创造1美元的GDP,消耗掉的能源约为美国的3倍,日本的6.6倍。可见中国的环境竞争力是非常低的。

  事实上,国内各地都在试点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来看相关工作进展缓慢,究其根源在于这项工作遭遇多重瓶颈,一方面,认知理解不清,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再利用不够重视,一些城市发展规划中没有相关内容。以北京市为例,前几年推出6个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但各城区对此前观念和心态不统一,认识程度不够高,这6个项目已经运作三年了,到现在连1个项目都没建成;另一方面,建筑垃圾的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涉及住建、环保、交通、土地等多个部门,且各城市主管部门不一,甚至有的地方有9个部门负责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难以形成建筑垃圾收集、分类、运输、加工、产品检测、市场应用推广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毋庸置疑,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着力把握好两个导向。一是正确的舆论导向。发展循环经济既需要政府的倡导和企业的自律,更需要广大社会公众的参与,只有增强全民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循环经济的意识,才能在全社会树立起科学消费、保护环境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的良好风尚。二是正确的利益导向。一方面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确立循环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值得一提的是在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已经明确提出“循环经济”法律概念,循环经济正进一步渗透到立法进程中。另一方面,加大对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如对于参与循环生产、回收和加工废旧物资的企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建立卓有成效的激励机制,大力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等。

  应该看到,在全球资源不断减少和环境危机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必然趋势。尽管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基于中国人多、地少、资源人均占有量低的国情,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粗放型增长方式,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有可能成为无本之末,无源之水。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创新性经济增长方式,是保障中国可持续发展基础上最终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它与中国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即“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浑然一体,也是实现“五个统筹”,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加快由传统工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正确的战略选择。

(作者:吴学安 编辑:admin)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