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浏览文章

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亟待提速

时间:2016年10月17日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 点击:

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亟待提速

  北京城市建设对建筑材料的需求不断增加,一方面采石、采砂大量消耗天然资源,破坏环境。另一方面大量稍加处理就能变废为宝的建筑垃圾被弃置浪费、侵占土地、污染环境。如能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则既能满足建设需要又保护环境,助力城市绿色发展。

  现状

  ●近年来北京市建筑垃圾年新增量约为3500万-4000万吨,存量超过3亿吨,绝大部分采用堆放、填埋方式处理。按照每万吨建筑垃圾至少占用1亩土地计算,北京市每年光堆放新增建筑垃圾就要浪费三四千亩宝贵土地资源。

  ●建筑垃圾经过资源化处理后,每100万吨建筑垃圾可变成88万吨再生骨料、0.1万吨废金属、2.8万吨有机杂物、9.1万吨渣土,可转化为各类建筑再生材料,应用于房屋、道路、园林、市政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最终利用率可达90%以上。

  ●北京市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比例不足5%,企业不足十家,实际处理量不过200万吨。

  北京市建筑垃圾利用现状

  近年来北京市建筑垃圾年新增量约为3500万-4000万吨,存量超过3亿吨,绝大部分采用堆放、填埋方式处理。按照每万吨建筑垃圾至少占用1亩土地计算,北京市每年光堆放新增建筑垃圾就要浪费三四千亩宝贵土地资源。还存在类似“深圳渣土滑坡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同时污染土壤、水体和大气,俨然已成城市公害。但是,建筑垃圾经过资源化处理后,每100万吨建筑垃圾可变成88万吨再生骨料、0.1万吨废金属、2.8万吨有机杂物、9.1万吨渣土,可转化为各类建筑再生材料,应用于房屋、道路、园林、市政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最终利用率可达90%以上。

  然而,北京市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比例不足5%,企业不足10家,实际处理量不过200万吨。与欧盟国家90%左右的利用率相去甚远,与2011年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到2012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40%,2015年达到80%”的目标也相去甚远。2016年市委市政府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中再次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的目标。建筑垃圾资源化发展形势紧迫,亟待提速。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困境

  一是选址落地难。土地资源紧缺,单位面积上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经济效益低于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土地优先供给经济效益更高的项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2012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中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大兴、昌平区6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试点项目建设,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年)》中再次提出“十二五”期间建成石景山、大兴、朝阳、海淀、丰台区5个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但至今只有石景山首钢项目和昌平区中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示范项目北京元泰达建筑废弃物资源一体化工厂建成投产,大兴项目启动,其他项目仍在前期推进过程中。

  二是企业吃不饱。由于建筑垃圾简单填埋成本低,资源化处理企业面临正规建筑垃圾填埋场的低价竞争和非法垃圾堆放填埋点的恶性竞争。建筑垃圾产生单位为节约垃圾处理费选择填埋,导致企业无米下锅,即便建成也无法维持生产。

  三是产品销不动、企业没效益。一方面,再生建材宣传力度小、市场认可度低,设计、施工等单位习惯用天然材料,即便再生材料售价比天然材料略低(目前天然砂石市价约38-40元/吨,再生骨料35元/吨)且质量合格,设计、施工单位也怕承担风险,不愿设计、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天然材料使用的固有利益链条难以打破,且存在大量盗采砂石低价供应,进一步挤占再生材料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部分再生材料还存在技术不成熟、质量不稳定的缺陷。

  四是优惠政策未落实。国家针对循环经济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涉及资金补助、土地优惠、税收减免、电力优先使用等层面,但目前北京市针对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的优惠政策还没出台具体的方案,仅有给予30%投资补助一项措施。五是配套措施滞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涉及到多个委办局和区政府,由于北京市未出台相关配套细则,无规可依,企业面临营业执照无法办理、深加工项目无法上马等政策瓶颈,困难重重。

  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对策

  一是合力打造建筑垃圾产业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涉及市规划和国土委、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城市管委、住建委、城管局、环保局、交通局、公安局、科委、园林局等多部门和区政府,只有通过市政府统筹,才能形成合力、排除阻力,真正打通产业链,实现建筑垃圾从传统的产生-填埋-污染模式,向产生-资源化处理-再利用的循环利用模式转变。

  二是尽快推动优惠政策落地。鉴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具备社会公益性质且利润微薄,仅靠市场无形之手推动很难完成“到2020年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的目标。建议尽快参照国家针对循环经济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在土地优惠(如明确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为城市配套项目,用地性质为公共基础设施建筑用地)、资金补助、税收减免、信贷支持、电力优先等层面出台可操作的具体方案,促成已规划多年的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建成投产、形成产能。

  三是源头治理企业吃不饱的问题。由市政府统一规划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所,实施分区域建筑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建立全市建筑垃圾管理统一平台,从建筑垃圾生产源头统一登记、收缴和结算建筑垃圾运输费、处理费,实行专用账户管理。从源头实施建筑垃圾分类,可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统一送往资源化处置场,不可利用的渣土、开槽土送往填埋场所。同时大幅提高填埋价格、降低资源化处理价格,改变建筑垃圾产生单位逐利预期;严厉打击非法填埋行为,取缔非法填埋场,多措并举减少填埋量。

  四是大力推广再生建材使用。住建部和工信部2015年已联合发布《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明确绿色建材在建筑中的使用比例。应尽快编制再生建材的技术导则、设计标准和施工与验收规范,对产品进行认证并出台推广使用政策。如在同等条件下将再生建材纳入政府采购网并推广使用;明确要求在设计中优先采用再生建材,特别是在市政道路等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中强制使用;在招投标中对在工程中使用再生建材达到一定比例的投标单位,对其商务标或技术标进行加分;在绿色建筑评定和施工企业定级上加入使用再生建材的相关内容和考核条件;对于使用再生建材的建设和施工单位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加大对再生建材的宣传力度,普及再生建材有益无害、利国利民的知识,打消人们对再生建材的偏见。

  通过多措并举使建筑垃圾资源化形成产业链,确保建厂不愁地方、处置不愁原料、产品不愁销路、使用不受歧视,实现建筑垃圾真正涅槃重生,为建设世界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做出贡献。

(作者:刘思慧 编辑:admin)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